未辦危險品運輸證運液化氣瓶上路
倆司機被查
近日,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市民舉報,稱兩輛貨車在范毛路違規運輸危險品。
因舉報人未能提供違規運輸車輛號牌,交警在到達舉報區域后,根據車輛特征和詢問沿途群眾,最終在范毛路路邊發現了兩輛停放的白色廂式貨車。民警隨即上前調查,要求貨車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,并打開車門接受檢查。當皖H59***號牌封閉式貨車車廂打開后,民警發現車內整齊擺放著50余個液化氣瓶,駕駛員汪某無法出示運載危險品的相關證件。隨后,民警又在皖HVA***號牌貨車上發現70余個液化氣瓶,駕駛員劉某同樣無法出示運載危險品的相關證件。
民警對于運載危險物品未經批準的違法行為分別給予2名駕駛員200元罰款,并將此案移交交通部門處理。
經該市交通局進一步調查發現,駕駛員汪某、劉某均未辦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。交通部門執法人員依據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》,當即對2名駕駛員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違法行為,做出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,并將其違法線索移交給公安局治安大隊處理。
桐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在查清汪某、劉某違法行為后,依法對2名駕駛員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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